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本报讯 聂飞、刘文娟、记者何柳斌报道:昨日下午,南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龚亚立和南昌市国资委主任王铁汗分别代表南昌市建委和南昌市国资委签订移交协议,标志着南昌市建委所属国有(集体)企业整体移交市国资委监督管理。据了解,此前,南昌市建委共有企业单位16家,其中国有企业9家,集体企业4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已改制)3家。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南昌市建委下属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整体移交国资委,将有利于将国有建筑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监管序列,有利于南昌市建委集中精力抓好工程建设及建筑市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