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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查违拆违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9日

    记者昨日从赣州开发区获悉,自8月20日该区实施“强势推进项目建设、打击违建百日大会战”以来,已拆除违章建筑11户,面积达到3590平方米,其中,自拆(湖边镇)2户,助拆1户(蟠龙镇),依法拆除8户。今年上半年,该区共计拆除违章建筑437处,面积达103286.6平方米,基本实现了违建“零增量”。

  据了解,在今年的依法拆违工作中,该区首次成立了以区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查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该区对政府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制度,驻村干部、“三送”干部分片包干,村组干部包干到户,且负有巡查、发现、报告的职责,对未经规划、国土部门同意,擅自安置拆迁户或批准建设住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镇(街道)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监察队员对所在村的违法违章建设负有相关责任;部分镇(街道)坚持实行了24小时动态巡查制度,如黄金岭街道办事处、湖边镇、蟠龙镇针对违法违章建设在夜间突击施工的特点,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坚持24小时动态巡查,尤其加强了夜间巡查,对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拆迁改造的区域和城乡接合部,更加严密巡查,清除盲点、不留死角;对查违拆违情况实行了日报和周报制度,在集中整治期间,各镇(街道)坚持每天向区查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自查违拆违情况,区查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则每星期向区有关部门报送一周情况;各镇(街道)均对辖区内的新增违章建筑采取硬态度、硬措施,对新开基的违章建筑做到“露头就打、一建即拆”,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此外,该区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了查违信息网络情报系统和公共监督平台,设立了专门举报邮箱、电话(举报电话设在市城管局六大队);鼓励村民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在各镇(街道)每个村(居)委会、组分别物色了1至2名基层监督联络员,联络员有权利和义务对违法违章建设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实的,予以举报奖励(奖励金额1000元),由区财政拨付、每月兑现,并严格保密。(王清华 记者钟瑜)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清华 记者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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