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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卖出法则

来源:股城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阶梯式卖出法则”主要应用于短线操作的卖出,比如“操盘线向上翻转信号”的卖出控制。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制定短线操作的止损位,一般建议最多5%的亏损。

  一,买入后股价下跌:

  1 如果按操盘线买入后,股价下跌,若股价已经下跌5%而操盘线依然没有发出卖出信号,选择止损出局,最多亏损5%。

  2 如果买入后,股价下跌不到5%已经发出卖出信号,则立即卖出止损。

  上述两种亏损最大幅度不会超过5%。

  二,买入后股价上涨:

  1。若买入后股价上涨,首先设定止赢目标为3%,即第一赢利目标,这里说的并不是到3%就卖出。

  2。若股价涨幅超过3%,立刻设定第二个盈利目标,在3%基础上增加2%,即总盈利目标为5%。若股价没有涨到5%又跌下去,第一个赢利目标为其止赢位。

  3 。若股价涨幅超过5%,继续设定第三个盈利目标,即在5%的基础上增加3%,即总盈利目标8%。若股价没有涨到8%又跌下去,第二个赢利目标为其止赢位。

  4。如此循环往复,每次台阶盈利目标递增顺序为3%、2%。

  5。假如股价已经涨幅超过8%,那么此时的预期目标应该为10%,但如果股价涨幅达不到10%开始回落,一旦跌破8%,那么8%就是它的止赢位,应立刻卖出止赢位。

来源:股城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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