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1日
8月10日,记者从市农粮局获悉,今年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已开始,基地新建20平方米以上蔬菜冷链储藏库可获补助3万元。
与2010年申报条件相比,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范围除了章贡区(含赣州开发区)、赣县、南康、兴国、于都、信丰、大余、上犹8个县(市、区)外,今年还新增了会昌县,其奖补分露地种植、钢架大棚种植和竹木大棚种植三类进行,更具操作性。
据介绍,对于新基地,凡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对2010年已立项验收的基地,如新增栽培设施符合条件,也可申报奖补,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另外还鼓励蔬菜采后冷藏加工,凡基地新建20平方米以上蔬菜冷链储藏库,每个补助3万元;对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工作,也给予一定专项补助,每个项目补助3万至5万元。
据悉,申报单位必须填写《赣州市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交工商登记(个人的要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的证明材料、基地规划图、基地平面图、土地流转协议、基地实施前后对比的近远景照片等相关资料。(温先阳 胡伟林 记者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