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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停车也要收费? “内外有别,适当优惠”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1日

    赣州一市民8月5日来电:我是赣州汽车站的工作人员。我们员工的私家车停入站前广场的停车场每月要交50元的停车费,自行车每月也要交10元,不知道单位有无收费权限?

  8月9日,记者就此联系了赣州汽车站。据该站工作人员介绍,赣州汽车站站前广场的停车场分为两部分,左边停车场主要向临时到车站办理购票、托运、提取行包业务和接送旅客的人员开放,凭车站开具的即时票据,可免费停车1小时。右边停车场是收费停车站,收费项目已经得到赣州市物价局的批准。按照规定,即使是汽车站员工的私家车也要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内外有别,适当优惠”的政策。收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私家车辆乱停乱放,过长占用站前广场停车位,造成交通拥堵,影响旅客出行的问题。

  当日,记者还采访了赣州市物价局。据该局一黄姓负责人介绍,赣州汽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的确经过了市物价局批准。为了提高停车场的使用率和车辆流转率,给广大旅客创造一个便利、安全、有序的乘车环境,因此重新核定了站前广场停车费的收费标准。 (特约记者王凤)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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