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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副主席称男女同龄退休将审慎决策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华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男女同龄退休问题尚未进入未来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尚在研究。

昨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退休的年龄问题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作出政策规定的,全国妇联对这个问题高度关注,先后通过全国政协的提案等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这一问题。

不过她表示,由于退休年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很多部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就业再就业形势的发展,对男女退休年龄问题做进一步的调研、科学论证,慎重决策。

背景

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问题

中国目前的退休年龄规定是在197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两个国务院的规定,分别是《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根据这两个规定,退休年龄不仅存在男女的差别,在女性的职工和公务员之间亦存在差别,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公务员为55岁、女职工为50岁。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人社部结合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根据不同行业、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同时可把提前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既可以体现国家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又可以逐步解决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的问题。

此后,国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的相关报告中表示,人社部将统筹考虑就业形势、性别平等、社会保障等因素,兼顾干部与工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各种情况,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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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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