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
的士车门刚打开有人骑车撞上来
由于急于办事只好赔钱了事
乘坐出租车,你是否遇到过下车时突然从后面驶来一辆车的现象?8月5日傍晚,来赣州中心城区办事的于都姑娘小李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幸好事故不大,只是被对方“讹”去了100元钱,但她心里觉得很不爽。
事件回放》》
车门打开电动车撞上来
现年18岁的小李家住于都农村,8月5日下午6时许,她搭乘一辆车牌号为赣BX0252的出租车去办事,到达赣州市章江北大道中段目的地时,出租车靠右停稳后,小李付完车费准备下车,刚打开右后门,突然一辆从右边驶来的电动车撞了上来,骑车女子和车都摔倒在地。该女子说腰被撞伤了,要求小李和司机赔偿。因为分歧较大,该女子随即拨打110、120。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女子伤势较轻,问其是否需要到医院检查,遭到女子的拒绝。小李因有急事欲离开,被电动车车主死死拉住不放,要她赔钱方可离开。小李初到赣州,人生地不熟,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只好与出租车司机各赔偿了100元钱。
据目击人刘莉介绍,她看到当时电动车车速很快,出租车停下打开右侧后门,电动车撞了上去。
律师观点》》
乘客小李有一定责任
事后小李心里觉得很不爽,认为此事与她无关,自己不应该赔100元钱。对此,记者采访了赣州南芳律师事务所胡华勇律师。胡华勇认为,界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由交警部门来划定。本事故中的乘客小李也有一定的责任,作为一名成年人,在下车时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义务,而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时没有及时提醒注意安全,要负主要责任。至于电动车车主是否违规行驶,应由交警部门调查后才能判定。
交警部门》》
遇此类事故最好别私了
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名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乘客乘坐出租车,只是接受出租车的服务,司机有义务让乘客安全到达目的地,在开门下车时,乘客的观察范围毕竟有限,出租车司机应该利用后视镜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观察,确保开门安全。该民警提醒广大乘客,一旦出现类似事故,最好报警由交警来划分责任,不要私自给钱处理,以免被一些有“碰瓷”讹诈心理的人所利用。(记者余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