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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动车追尾事故:7家保险公司赔付310多万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樊大彧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保险专家建议,对于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可考虑买一年期的交通工具意外险

  截至昨天,保险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7·23”动车追尾事故中,有7家寿险公司赔付遇难及受伤客户的商业保险,所涉金额310多万元。有业内人士指出,从此次不幸事件的保险理赔工作也可以发现我国居民保险保障不足等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人身险市场保障型产品被边缘化,投资型产品占主导地位。今年上半年,分红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达91.6%,寿险市场“一险独大”的问题日益突出,这种不正常现象已引起监管机构高度关注。

  截至7月29日,太平洋保险通过排查确认共有4名客户在“7·23”动车事故中遇难,均为生前投保太平洋寿险“安贷宝”小额贷款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太保已向其中3名遇难客户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共计75万元,另一名遇难客户的理赔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待受益人同意后随时给付。另外,太保还有10名仍在住院治疗的客户。预计太保总理赔金额将超过100万元。

  目前,中国人寿已核查确认公司出险客户17人,其中受伤12人、身故5人,涉及保额90万元,中国人寿已为两名遇难客户家属理赔12.6万元。中国平安确认温州动车事故中伤亡客户23人,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该公司已于7月26日完成一笔34.8万元的赔付,遇难旅客同时拥有平安寿险、养老险和平安银行信用卡附赠险三份保单,涉及列车意外伤害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列车意外医疗险等,累计保险赔付金额34.8万元。“7·23”动车追尾事故中,太平人寿已确认一名福州客户在此次事故中遇难,遇难客户购买的是太平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身故保险金为15万元。7月27日下午,泰康人寿向遇难客户林某的家属支付理赔款10万元,该客户生前从泰康人寿团险渠道购买了“泰康新生活意外伤害保险”;另外,一位李姓客户在泰康人寿投保了“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等保险,预计涉及理赔金额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7·23”事故中,新华保险确认有一名客户身故,预计给付款3.4万元。据了解,新华人寿的这名客户购买的是一款银保分红险,三年所交保费约3万元,此次获得的赔款仅比所交保费多出几千元,可见国内保险公司在以分红险作为抗通胀“法宝”投放市场的同时,这些保障功能极低的理财产品,完全无法满足社会对保险保障的需求。

  据了解,有数据显示,近期高铁动车旅客购买相关短期意外险的人数增加明显,携程旅行网的统计显示,其高铁旅客投保率已超过50%。

  财经提醒

  交通工具意外险是最具针对性险种


  一位阳光保险的相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通常交通事故理赔会涉及涵盖身故、残疾、医疗给付等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包括人身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险、年金保险等。交通工具意外险,通常为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4类交通工具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以人保财险一款在网上销售的产品为例,这款名为“e-出行无忧”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产品,适用人群为年龄75周岁以下,飞机事故保障40万,火车事故30万,轮船事故30万,汽车事故身故残疾烧伤20万。保单可选期限为1天至1年。

  有保险专家建议,对于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可考虑买一年期的交通工具意外险,而对偶尔外出者,可在出行前选择短期交通工具意外险。记者还发现,泰康人寿已在近期推出“高铁险”,该产品按保险时长分两种,全年型适合经常出差者,其中最高保额火车50万、地铁轻轨50万、市内公汽50万加上出租车50万;另一种保险期间为8天,保额为火车10万、地铁10万、公共电汽车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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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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