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晚上在朋友家多喝了两杯酒,之后醉醺醺地骑着助力车回家,没想到撞伤了在路边散步的行人。近日,南康市凤岗镇人周某被警方依法处置。
近日,赣州市交警支队黄金大队接到报案,称赣州开发区湖边镇蛤湖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有酒后驾车嫌疑。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原来,谢某晚饭后沿着蛤湖公路散步。突然一辆助力车从后面驶来,将谢某撞倒在地。民警对周某进行了抽血化验,发现他体内的酒精浓度达到了198.7mg/100ml,警方认定为醉酒驾驶。原本要刑拘,但因周某身患高血压,遂被依法取保候审。(涂宏龙 邹良春 记者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