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
本报赣州讯 斌斌、实习生徐园、记者李湖明报道:“我中标了一个工程,我们一起投资,你借我20万元,到时候你可以分到8万元的利润”,赣州城区文明大道一热水器专卖店店主陈某以相同的借口骗取多位同行钱财,借款到期后,携75万元骗款人间蒸发。
14日,崇义县的古先生向记者反映说,位于赣州城区文明大道的热水器专卖店店主陈某向他借了20万元后,至今没还而且店门紧闭。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古先生一人,还有信丰县的陈先生、于都县的赖先生和章贡区的刘先生。
原来,陈某一直和他们有业务往来。今年4月,陈某拿来一份合同给古先生,说他中标了一个工程,要古先生和他一起投资,到时候利润平分。为谨慎起见,古先生还专门到南康工地进行了核实,确认了其真实性。
“投资20万元,合同结束后,利润平分,我就能拿到8万元”古先生向记者述说着当时的考虑。陈先生、赖先生和刘先生也表示,陈某当时也是用一模一样的理由向他们借钱,只是当时赖先生只借了15万元。“他说6月30日前归还20万元本金,7月30日前归还8.6万元”陈先生补充说。但是等到还钱的日子,陈某的手机关机了。据介绍,他们共借了75万元给陈某。
随后,古先生等人向公安局报案。目前,赣州警方已介入调查。赣州律师江国信提醒,律师表示:遇到这种事情,可以借鉴银行的做法,要求借贷者有担保人或者抵押物。一旦发生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