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
赣县一女子被撞伤
医药费至今无着落
交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5月18日,赣县茅店镇居民刘女士在茅店圩镇路边行走时,突遭飞来横祸:一辆快速行驶的摩托车迎面将她撞翻在地,在当地交警的帮助下,刘女士被及时送往赣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刘女士在医院住院治疗了半个多月,花去医药费共计4000多元,可肇事司机却一直没有支付医药费。
7月14日,刘女士的亲属巫先生拿着相关证明找到记者。记者查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看见里面清楚地记录“左骨骨干骨折、多根肋骨骨折”等。据巫先生反映,刘女士虽然已经出院,但每天仍需用药,在家里不仅不能干活,还要家人照顾。家里原本就不富裕,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巫先生认为,事故是由于肇事者车速过快,不注意安全行驶所致,肇事者理应承担受害者全部医药费。他希望交警部门能督促肇事者尽快履行赔付责任。
当天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赣县交警部门。据处理该事故的交警介绍,此事故交警部门已经作出了相关原因认定:该事故是由于肇事者宋某驾车经过茅店圩镇繁华路段时,车速控制不当、措施采取不力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对事故应负全部责任,理应赔付全部医药费用。目前,肇事车辆已经被交警部门扣下,肇事者却没有及时赔付医药费。交警部门进行多次调解,但一直没有结果。该交警表示,如果肇事者一直不愿意承担赔付责任,受害者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
随后,记者试着电话联系肇事者宋某,但对方电话已关机。(记者杨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