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防止偏离主业、非法集资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等现象发生,自治区金融办于年初开展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经过为期约半年的规范整顿,高新区(新市区)7家担保机构获自治区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7家担保机构分别是:新疆融丰天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疆昊嘉天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华鑫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取得“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不得与未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权的单位发生相关担保业务关系。此次高新区(新市区)7家担保机构获批融资性担保经营权,对规范我区担保公司主业经营,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具有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目前,高新区(新市区)已有建行、交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等8家银行分支机构,2009至2010年新注册成立了新温商、华春、野马3家小额贷款公司(乌鲁木齐市7家)。新增的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总计62660万元,又为新区增添了新的金融服务力量。
据悉,在此次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整顿过程中,全市共有23家担保公司提交了申报资料,自治区金融办批复12家。高新区(新市区)11家担保公司提交了申报材料, 7家获自治区金融办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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