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进入别人房子行窃被抓,竟辩称自己是房主请来“看家”的。近日,兴国县一男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兴国县梅窖镇黄岭村一房东搬家后,老房子便无人居住。近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将房屋后门门栓撞开,进入二楼内翻箱倒柜发出声响,被附近的村民发现并堵在屋内。为了逃脱,曾某竟称是帮忙房东“看家”。房东得知情况赶到现场,称他根本就没有请人看房子,也从未见过曾某。
随后,兴国县公安局梅窖派出所民警将曾某带至派出所询问,但曾某始终不肯承认自己撬门进屋行窃。办案民警通过详尽的现场勘验和旁证材料,曾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入室行窃。曾某入室后尽管未盗取房内任何物品,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属实,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刘祚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