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丁开艳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商报讯 (记者 丁开艳) 继一年内两度提高社保待遇后,为了缓解通胀对于居民生活的压力,北京将建立居民收入增长机制。在前日召开的北京市委常委会上,《关于促进我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正式通过,其中明确提出在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同时,建立居民收入与物价指数增长的关联机制。
会议强调,居民收入要与物价指数增长相关联、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相适应。要通过建立居民收入增长机制,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有尊严地生活。要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问题。要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工作,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地反映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状况。
今年物价水平居高不下,为保证市民的收入,今年1月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此后的6月份,北京市人保局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规定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10.5%,最高不超过15.5%,最低不应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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