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律师党员是国家法律的践行者
——访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廖泽方
○记者罗珺
7月4日,出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廖泽方从北京载誉归来。谈起从中央领导手中接过“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章并受到胡锦涛总书记亲切接见时,他禁不住热泪盈眶,激动地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来自革命老区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能够获得如此荣誉,怎能不激动呢?” 据悉,这是我省唯一受到大会表彰的党务工作者,且是全国律师事务所行业中唯一获此殊荣者。
1994年,廖泽方在赣州组建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当时,中国律师业刚刚起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为办案子”是大多数律师的想法,律师不入党、律师事务所不成立党支部是普遍现象。但就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廖泽方依然清醒地认识到,律师党员作为国家法律的践行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除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也应当在本职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应当建立基层党组织,让律师队伍中更多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党员的群体作用,为赣州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为此,廖泽方提出“党员向优秀党员看齐,团员向党员看齐”的口号,多次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的老党员为律师上党课,组织律师到苏区参观,访问老红军,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很快,该所党员人数从1人发展到7人,之后,上级党委批准成立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1997年,南芳律师事务所由国资所改为合伙所后,廖泽方提出了“党建促所建、党务促业务、党性促诚信”的发展模式,将党建工作目标与律师事务所五年发展纲要进行统一规划,建立党群组织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既保证了合伙人的决策权,又确立了党支部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截至目前,该所党员人数已增加至27人,在律师行业中竖起了一面鲜红的旗帜。
作为党员,廖泽方时刻关心着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他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多件。2004年,廖泽方在免费接下革命烈士彭昌华遗属待遇纠纷一案时,发现抚恤金标准已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为避免对弘扬正气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他从法律和现实角度阐述了提高抚恤金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案例经新华社内参发表后,国务院有关领导十分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此后,在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革命烈士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已由原来的40个月工资提高为80个月工资。
廖泽方不仅自己起到党员带头作用,而且还带领南芳律师事务所党、团、工、妇组织,经常性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号召全体员工捐助失学儿童、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并设立100万元的“南芳律师法律援助困难职工慈善基金”,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他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百姓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协助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使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廖泽方从事党务工作的10多年来,在“两新”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不断探索,在他的带领下,南芳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党务、所务同步发展,他的业绩也得到了各级充分肯定:2011年,他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江西省劳动模范以及省、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他带领的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也先后被中共江西省委、赣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