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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刘革 何延平 特约记者陈小兵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

■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20分

■中心城区重点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30分

7月5日,记者从赣州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市中招委正式划定,我市2011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20分,赣州中心城区重点中学各层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0分。

据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例要大体相当的有关规定,赣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定为420分。赣州中心城区重点中学无论是面向中心城区招生,还是面向县(市)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630分。其中,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州四中、赣南师院附中因各自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的差异,实际录取分数线会有所不同。此外,赣州中心城区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0分,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20分。

市中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达到上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因受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影响,不一定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考生可自愿转录职业高中(中专)、高(中)职院校和技工学校。 (刘革 何延平 特约记者陈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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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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