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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忍收购价过高 中石油加拿大天然气项目夭折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李春莲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近日,中石油在天然气海外扩张的道路上遇阻。其与加拿大最大天然气生产商Encana一油区50%权益的交易在持续了近四个月的谈判后以失败告终。

  天然气业务和海外业务被中石油列为“十二五”期间的战略重点,此次天然气扩张因何失败?对中石油影响几何?中石油在日后的天然气扩张中,又将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也成为市场关心的问题

  收购价格较高将导致中石油颗粒无收

  6月22日,加拿大能源公司(Encana)表示,其和中石油合作开发页岩气(非常规天然气)的谈判宣告破裂,两家公司已放弃在加拿大西部开发一项大型页岩气的计划。

  据了解,今年2月,中石油旗下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公司计划以54亿加元(约5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Encana位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艾伯塔省峻岭油区一处天然气资产50%的权益。双方以各自50%的比例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作初期,Encana将持续运营该合资公司和市场销售。此后,将成立一个联合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运营该合资公司。

  该资产包括130万英亩的天然气田、约700万立方英尺的日产量、3400公里的管道和地下储气体库。

  中石油称,由于与加拿大能源公司在价值判断、交易程序和重要商务条款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故终止与其在加拿大页岩气项目上的合作谈判。

  “应当说中石油的理由是成立的,但出于保密协议的约束,双方均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他认为,此次中石油与加拿大能源公司关于页岩气项目合作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在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今年上半年受能源紧张影响,全球天然气价格也在不断上涨,这导致加拿大能源公司在天然气价格和协议条款方面寸步不让。

  任浩宁还说:“但是对于中石油来说,天然气价格过高是其难以忍受的,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内的天然气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如果收购价格较高将导致中石油颗粒无收。”

  此外,近来另一家加拿大能源企业与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公司签订的关于页岩气开发的价格要低于中石油签订的这笔价值54亿加元的页岩气项目。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中石油与加拿大能源公司的分歧较大,最终导致合作破裂。

  而实际上,此次与加拿大的天然气项目合作失败对中石油来说损失不小。

  任浩宁表示,对于中石油来说,此次扩张夭折损失主要体现在三点,一是资源损失,如果合作达成,将会极大的增加中石油在海外的天然气资源占有量,而合作失败则意味着这一远景无法实现。二是市场损失,北美市场一直是中石油希望能够打开的高端市场,该项目的失败意味着中石油在北美市场的发展进度被延缓。三是技术损失,页岩气作为一种难以开采的天然气品种,中石油一直希望掌握其开采技术,合作失败同样意味着中石油在掌握页岩气开采核心技术方面还有一段路要走。

  国内天然气价格低于国外

  中石油海外并购中报价偏低

  中石油副总裁李华林在3月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天然气业务和海外业务将是中石油“十二五”期间的战略重点。

  中石油2010年天然气销量为660亿立方米,国内天然气业务目前依然处于亏损状态,每立方米亏损约0.8元;该公司计划到2015年的天然气年销售目标是,供应自产和中亚进口的陆上天然气约1200亿立方米,并进口LNG等天然气产品约600亿-800亿立方米。

  实际上,近几年,中石油也一直在加快天然气的海外扩张。

  据了解,2010年3月,中石油下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壳牌子公司澳洲壳牌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宣布,以35亿澳元收购Arrow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收购提案,合资公司拥有Arrow公司在昆士兰州的煤层气资产和国内电力业务,澳洲壳牌在昆士兰州的煤层气资产,以及澳洲壳牌在格拉德斯通市柯蒂斯岛的拟建液化天然气厂。

  此外,2011年1月27日,中石油集团下属寰球工程公司与澳大利亚LIQuefied Natural GaSLimited(简称“LNG有限公司”)在京签署股权认购框架协议,此次认购完成后,寰球工程公司会持有LNG有限公司19.9%股权,成为LNG有限公司最大股东。

  任浩宁认为,目前来看,中石油天然气海外扩张的困难之处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天然气价格脱钩。由于国内天然气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造成中石油在海外天然气并购中报价偏低,竞争力下降。二是天然气海外扩张中易受政治因素干扰。天然气出口国可能为了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在管线铺设、资源供应、合同执行方面制造各种变数,增加了天然气引进中的不稳定因素。

  他还表示,近年来中国能源公司不断加大在全球的资源收购力度,但是切不可为了收购而收购,而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衡量收购的代价与收获。如果合作方要价过高,中方理应予以拒绝。就此次事件来说,中石油应当为自身争取更加优惠的价格,在价格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拒绝合作是一个理性的抉择。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曾表示国际能源价格过高时不是并购的好时机,而当前正是国际能源价格过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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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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