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产业公司 >> 正文内容

包头稀土交易所或两月内挂牌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颖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本报记者 王颖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相关文件,正式批复同意包头市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由包钢稀土和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包钢稀土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如果一切进展顺利,该交易所最快将在两个月内正式挂牌。

  根据自治区文件,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经营范围不得包含“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仓单交易”。这意味着,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即便组建起来,也只能开展现货交易,不能开展中远期类期货交易。

  上述人士认为,由于稀土开采不比石油,其资源量与开采总量尚不确定,因此尚不具备中远期交易的条件,但即便是现货交易也可以促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

分享: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