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产业公司 >> 正文内容

谈判破裂 中石油放弃加54亿美元页岩气项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詹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在多轮谈判之后,中石油最终放弃了与加拿大能源公司(Encana)合资在加拿大西部峻岭油区(Cutbank Ridge)开发页岩气的计划。

对于近年来在国际能源市场上以出手果断、大方而闻名的中国石油巨头来说,这是鲜有的主动放弃的案例。

峻岭油区位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阿尔伯达省,其资产包括130万英亩的勘探开发生产区块、约每天7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处理能力、3400公里集输管线及1座地下储气库。

根据今年2月双方达成的初步协议,中石油同意以54亿美元购入该项目50%股份,并承担未来资本成本的一半。

“对于今后合资公司的具体运营以及项目的估值双方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多次谈判都无法达成妥协意见。”中石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该人士暗示,在谈判中,加方希望全面负责峻岭油区的具体运营,而中石油虽然出资50%,但难以获得相应的话语权,“这与中石油投资的初衷并不匹配”。

谈判破裂

6月21日,Encana对外宣称,在与中石油进行了一年谈判后,双方对这笔交易的“各个关键组成部分抱有不同看法”,最终谈判宣告破裂。

2010年6月,中石油便与加拿大能源公司针对此项目签署了初步合作协议。至今年2月,中国石油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加拿大能源公司共同宣布,双方已签署合作协议,中国油将以54亿加元(约合360亿人民币)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所拥有的峻岭油区50%的资产权益。

根据上述合作协议,该项目将在中加两方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运作,加拿大能源公司将承担合资项目的具体作业并负责相关产品的销售。

毫无疑问,此次收购如若成行,将是中国企业在北美能源行业手笔最大的投资之一,而这也将是中石油迄今为止在页岩气领域的最大投资。

“北美的页岩气发展很快,而加拿大能源公司又是北美地区非常重要的天然气商,因此我们认为这笔投资将具有长期效益,同时也希望通过参与投资掌握更多有关页岩气开发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上述中石油人士说,“但如果在具体运营上对于中石油处处设限,那我们认为这与股东所应该具有的权益并不匹配。”

除了在具体运营管理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之外,估值过高也是让中石油心生退意的一个重要因素。

交银国际分析师贺炜分析称,按照公开披露的数据,峻岭油区项目的高峰年产量最多也就70亿立方米。按照1方气赚0.2元人民币来算,高峰年份也就赚14亿元人民币,而权益收益(按50%)只有7亿元人民币。“从投资回报的角度考虑,54亿美元的作价有些偏高。”

海通国际分析师张易翔对此也看法相似,“54亿美元的收购代价明显偏高,尤其是在天然气价格疲弱的北美洲市场。假如中石油能够借此合作获得页岩气开采技术,并用于开发国内的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则从长远而言,对中石油的发展有积极影响。如果中石油从中能获得的技术和经验有限,则并不划算。“

对于之前作价偏高的问题,上述中石油人士指出,“中国石油公司的海外收购常常被提到国家能源战略的高度,因此容易引发对方的戒备心理,这往往使得我们在收购价格的谈判上显得被动。”

重新考量页岩气合作模式

在发展页岩气上,中石油并不是唯一一个寻找外援的石油公司。 事实上,近一年多以来,中国三大石油巨头一直在试图通过大举投资海外页岩气资产,以求获得开发中国本土页岩气资源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中海油近一年来就相继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Chesapeake能源公司签署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两笔协议,参与开发美国的页岩气资源。

“目前页岩气的开采技术主要集中在壳牌、雪佛龙公司、哈利伯顿公司等美国能源企业手中,我国页岩气资源的开发刚刚起步,开采技术还不成熟。”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与国外公司合作的方式进行页岩气开发,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内石油公司的技术难题。

但他同时提醒,由于中国与国外的地质环境不同,中国企业不宜直接照搬国外页岩气的开采理论和经验。

“从立足国内的角度来讲,以国内区块为基础建立的合资公司,边开发边调整技术,这种模式对于探索出开发我国页岩气资源的技术经验可能帮助更大。”上述中石油人士说。

而在这方面,国内石油公司已经开始布局。

2010年3月中石油宣布与壳牌组建合资公司,在四川开发页岩气。根据协议,双方在30年内将共同开发位于四川中部地区4000平方千米范围的页岩气储量。这一项目也是中国启动的首个页岩气合作开发项目。

而今年1月,中石化以及中化集团与曾经有过在美国北达科他州开发巴肯地区页岩气经验的Hess公司签署协议,后者将协助开发中国的页岩气资源。

分享: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