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付了一大笔彩礼 女友竟不辞而别
法院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8万元
兴国一女子的父亲江某借女儿谈婚之机,向丰城男子杜某索取了彩礼9.6万余元。可杜某和女友同居几个月后,事情突然出现了变故——女友神秘失踪了。落得人财两空后,杜某将江某父女诉至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兴国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判,依法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8万元。
2010年10月7日,杜某经人介绍与曾某谈婚,经协商,杜某答应给曾某的父亲江某彩礼9.6万元。杜某在给付江某现金3.6万元后,余款6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到了江某的账户。同日,曾某随同杜某前往丰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不久后,两人到广西梧州做生意。
今年1月10日,曾某在梧州与杜某不辞而别,至今下落不明。杜某遂找到江某,要求他返还彩礼,而江某则以曾某下落不明、他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为由拒绝返还。
一审法院认为,江某借曾某与杜某谈婚之机,索取杜某彩礼9.6万余元,数额巨大,且曾某与杜某同居生活4个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杜某要求返还彩礼,应予以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