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信丰县大塘埠镇一名六旬男子施某在砖厂务工时,突然倒地身亡。事后,死者施某的家属多次到砖厂要求对方赔偿,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近日,在信丰县公安局大塘埠派出所的调解下,该起纠纷得以化解。
6月15日上午,信丰县公安局大塘埠派出所接到大塘埠镇一砖厂的报警:“我的砖厂里来了一伙人,他们就是上次要求我们停产的施某的家属,他们现在在砖厂阻挠工人生产,还扬言要打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有10多个人正围在该砖厂阻止工人施工。通过询问,民警得知这伙人是死者施某的家属,民警随即对这伙人进行了劝解和疏散。
原来,5月28日,家住大塘埠镇的施某在该砖厂做工时,突然倒地身亡,砖厂的股东当时给了施某的家属3万元安葬费。后来,施某的儿子向律师询问了有关赔偿事宜,律师告诉他,砖厂股东至少应赔给他们22万元。听律师这样一说,施某的家属就把施某的尸体存放在信丰县火葬场冷冻室,并于5月30日来到砖厂,要求砖厂停产,协商施某的赔偿事宜。砖厂的股东当时报了警,经出警民警劝解,施某的家属当时答应向信丰县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向法院起诉后一直没有动静,而施某的尸体还存放在信丰县火葬场冷冻室无法下葬,施某的儿子一时气急就叫来自己的亲戚,一起来到砖厂讨说法。
目前,在信丰县公安局大塘埠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劝说下,当事双方同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施某的家属已派出施某的儿子作为代表,与砖厂的股东进行协商。(刘平生 特约记者米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