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近日,省财政厅在前期已拨付2500万元抗旱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次拨付救灾资金2.64亿元,以支持受灾地区全力做好抗旱减灾工作,恢复农业渔业生产。
本次下拨的资金包括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6亿元、特大抗旱补助经费1.04亿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包括农业救灾资金6000万元,用于补助农民购买种子、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渔业救灾资金1亿元,用于补助渔民购买种苗、药物、消毒剂、柴油,修复因旱受损严重的养殖供排水设施和渔民渔船等。特大抗旱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丰城市、高安市等52个县(市)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移动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简易净水设备、清淤设备、发电和动力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