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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
龙南县一个7人犯罪团伙冒充警察抓嫖罚款。近日,龙南县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对李某、卢某等7人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1年至1年零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0年11月11日,李某伙同钟某、卢某、陈某(女)等人窜至龙南县。陈某将被害人蔡某诱骗到出租房,两人准备发生性关系时,身穿假警服的李某等人冲进房内,假装做笔录,并以要拘留、罚款,通知老婆来领人等言语恐吓蔡某。经一番讨价还价,蔡某愿意交“罚款”1500元了结此事。记者徐小勇
责任编辑: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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