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近日,全南县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查处一起个体工商户销售侵犯“格力”注册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余元。
2010年6月,张某在全南县城某店购买了4种型号的“珠海格力”空调12台,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19270元。2010年7月,工作人员将张某的空调全部安装好了,可从2010年11月起,张某发现空调的制热效果不好。张某多次向销售商反映,销售商也曾帮他调试过,但始终没有弄好。今年4月下旬,张某看着新购买的12台空调成了摆设,在与销售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来到全南县工商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张某购买的12台“珠海格力”空调非真品,销售商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工商执法人员对上述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2件商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查封,涉案金额近4万元。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为张某追回定金,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廖家胜 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