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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3小时收费570元 开发区金星停车场收费遭质疑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停车3小时收费570元钱?

  ●金星停车场收费遭质疑
  ●市物价局:车能行驶,收取“施救费”是不合理的

  5月25日中午,货车司机龙师傅和小车车主阳女士在位于赣州开发区的金星停车场看着“天价”停车费简直难以置信:“原本以为支付几十元停车费就可以了,谁知道停车3个小时收了570元钱。”5月25日上午,龙师傅的货车在105国道赣州汽车南站路口段,与一辆小车发生轻微碰撞,导致小车左边前后车门刮伤,后轮挡泥板损坏。经协调,车辆被交警暂扣,将车辆停放至距离事故现场两公里外的金东路旁的金星停车场。可是,3个多小时后,两个车主拿着交警开具的放行单去拿车时却傻了眼,停车场罗列的各种收费项目,加起来一共要收取990元,在和停车场方面讨价还价后,停车场最后收取了他们570元。

  事件回顾:欲收990元实收570元

  5月25日下午,龙师傅告诉记者,当天上午8时许,他在105国道赣州市汽车南站路口段,与一辆小车发生轻微碰撞。经交警处理后,双方达成协议,事故责任方龙师傅赔偿小车车主全部的修理费。3个多小时后,双方车主办完事故的相关事宜,拿到放车许可凭证后,来到金星停车场,工作人员告知,必须支付990元的相关费用后才能将车开走。费用清单中包括:施救费货车500元、小车200元;清障费货车和小车各100元;停车费货车60元、小车30元;总计990元。在得知交警部门已经做出相应罚款后,停车场表示清障费可以免除。经过讨价还价,停车场作出让步,要求收取:施救费货车300元、小车200元;停车费货车40元、小车30元;共计570元。两位车主因急于办事,只好交钱提车。

  龙师傅告诉记者,对于收取停车费,他们都表示理解,但他们对里面所涉及的施救费一项感到非常困惑。龙师傅认为,发生事故以后,双方车辆都没有严重受损,停车场只是派出司机将车辆开到两公里外的停车场,并没有派出救援车辆将车辆拖到停车场,这总共500元的施救费从何说起?

  记者调查:停车场未按收费标准收费

  5月25日下午,记者随同龙师傅来到金星停车场,在停车场收费处,记者询问各项收费依据从何而来。一名自称姓黎的工作人员表示,她是按照公司规定收费,车辆发生事故后,公司需要派人员去把车开回来,同时在这过程中如果出现二次事故,必须由公司承担责任,这些人工费以及承担二次事故风险的费用都属于施救费用。记者要求停车场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以及收费标准,对方却始终没有拿出收费依据,并声称自己只负责收取费用,公司负责人出差了,要等领导回来才清楚。

  记者离开停车场后不久,一自称姓赵的停车场负责人打电话对记者说,他在外地出差,不能将相关收费依据送到停车场,并表示第二天回来将及时联系记者并提供相关收费依据。26日,记者看到该停车场负责人拿出的章贡区物价局对该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里面对停放泊位的收费标准分别为:小车15元/天,大型车25/天,远比实际收费要低,并且批复里没有施救费用收费标准的内容。

  市物价局:收取“施救费”是不合理的

  5月26日,记者来到赣州市物价局,对开发区金星停车场收费问题进行了解。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查阅《关于制定我市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施救服务(试行)的通知》,里面第二条规定:施救服务企业在组织实施清障服务时,要本着为车主排忧解难,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的原则,对能够正常行驶的,不得强行拖车并收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事故双方车辆能正常行驶,收取所谓的“施救费”是不合理的。(记者杨小林)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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