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编者按:众所周知,商标是品牌的核心,也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经济学家都把商标喻为“永动的制钞机”,因为它能给企业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带来超额的利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众多自主品牌迅速崛起,在当今商品经济的战场上熠熠生辉。然而,也衍生出大大小小的“李鬼”,假冒他人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得不少正规注册的品牌商标面临着“被山寨”的重重阻力。商标维权,迫在眉睫。
商标维权,对山寨版说“不”
□刘震 廖翠霞 特约记者傅亮
●“李鬼”何其多
近日,家住龙南县龙南镇文化社区的钟先生经人介绍,购买了一辆“三枪”牌电动三轮车,没骑到一个月,电瓶就报废了。经有关部门检测,钟先生发现不仅电瓶是假的,连整个电动车也是假冒的。假冒“三枪”牌电动三轮车在市场销售,引起了被侵权厂家的关注,厂家日前向龙南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叶某从外地购进假冒的“三枪”牌电动三轮车零配件,雇人组装成假冒“三枪”电动车后,就在市场上大肆销售。
记者采访期间,恰好龙南县工商局接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举报:该县不少烟酒杂货店销售仿冒“泸州老窖”,侵犯了“泸州”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县工商部门立即统一部署,配置执法人员及专用车辆,开展了一场打击侵犯“泸州老窖”驰名商标权的专项活动。根据相关线索,执法人员对县内38家侵权店铺逐一清查,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56箱共计338瓶涉嫌侵犯“泸州老窖”注册商标的假“李鬼”,保护了“泸州老窖”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该县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品牌商标具有广泛的知名度,良好的品牌形象,再加上市场利益的驱动,促使许多企业或商家采取“傍名牌”、仿冒改装等不法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环境,才出现了不少诸如变身“泸酒老窖”、山寨“泸洲老窖”、假冒“三枪”和炮制的盗版图书、教辅、软件等覆盖各行各业的“李鬼”。
据了解,该县今年以来接到关于商标侵权投诉12起,说明商标侵权现象猖獗。“李鬼”铺天盖地,兴风作浪;消费者被“鬼”缠身,权益受损,或蒙在鼓里,或叫苦不迭;厂家“李逵”背黑锅,名誉、经济双双受损,期待“沉冤昭雪”。
●借我一双慧眼
面对越来越多的商标,消费者该如何辨别真伪,才不会购买到假冒品牌产品呢?
在龙南县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抱出一堆“品牌”商标产品、正规商标标志图册及国内外关于商标侵权方面的案例。记者看到“泸洲老窖”品牌白酒,单独一个头曲就有不同的几个序列,红包装的、铁盒装的,表面上难以辨别真假,待工作人员指出其商标中的“洲”字与图册里的正规标志文字不一时,记者才恍然大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通过“玩文字游戏”傍名牌,对名牌产品商标的文字部分篡改,如把“大白兔奶糖”改成了“太白兔奶糖”;或者“打擦边球战略”,即在一些国际国内品牌上“添油加醋”,如“华伦天奴·古柏”变成“华伦天奴·乔丹”。此类在商品包装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作为商品装璜、包装使用的山寨行为,都是属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
据了解,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侵权情节最为严重、社会危害最大的一种商标侵权形式,它包括三种情况,其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其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其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商标侵权,涉及商品种类繁多,包括食品、服装、生活用品、日用品、化装品等种类,可以说“无孔不入”,不仅侵权、假冒案件花样不断翻新,仿冒案件也层出不穷,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些仿冒案件相对来说具有性质比较复杂、认定具有一定难度的特点,一些商标侵权行为人便抓住这一点,大量仿冒知名品牌的包装,企图达到以假乱真、混淆视听的目的。
●亮剑斩“黑手”
早在2008年,我国就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商标战略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促进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商标侵权行为却也依然存在,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因此,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
首先,加大宣传商标维权宣传力度。根据本地存在的实际问题,作为工商干部,要率先学习《商标法》、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战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商标意识。并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送法上门”服务等各种活动方式提高群众、企业商标意识。
其次,打击商标侵权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需要科学统筹,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龙南县工商局在这个“结合”文章上,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在各大型商场、超市商标实行备案制度,实行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商标审查员,对进货商品的商标进行审查,从源头上减少了假冒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同时,通过对著名商标企业跟踪维权、开通打假维权“绿色通道”等方式,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严惩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两个结合实现了商标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然后,作为企业,要高度重视商标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要学习商标法律知识,善于利用法律手段规范自身行为,保护自身权利;可借鉴国外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将国际共同遵守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纳入企业组织管理战略之中,避免使企业花费巨资和巨大精力而培育出来的品牌被别人利用。同时,企业管理者要及时将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并加强对自己品牌的宣传,让消费者记住自己企业品牌的“真正风采”。此外,企业还可以设立专职打假、维权人员,联合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打击,以树立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
此外,消费者是那些“傍名牌”、山寨“李鬼”的直接受害者,因此,消费者也该树立正确的商标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侵权行为作斗争。同时,可通过工商部门或企业的品牌宣传服务活动,学会正确辨别真假品牌产品,从而有力地阻击那些“李鬼”的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