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本是与对方约好到法庭内商讨事情,不想因与对方一言不合,刘某竟在法庭门口当众打人一拳。结果,造成对方鼻子受伤流血。
近日,家住上犹县营前镇的刘某陪同家人找到本镇的余某,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法院的相关判决,并相约一起到营前人民法庭内去协商具体相关事务。双方如约到达营前人民法庭门口,在等待工作人员的过程中,面对刘某家人的指责,余某心中不快,口吐一句“难不成把我抓去枪毙”,刘某一听,怒火中烧,马上就冲到余某面前,照着余某脸部就是一拳,余某的鼻子顿时流血不止。受伤后的余某马上跑到与营前人民法庭仅一米之隔的营前派出所内报案。
民警在查清事实后,对刘某进行了治安处罚。(罗诗荣 特约记者崔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