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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首用双反制裁中国产品 商务部坚决反对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傅苏颖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5月14日,欧盟会裁定对中国进口的铜版纸征收4%-12%的反补贴税率和8%-35.1%的反倾销税率,这也是欧盟对华第一起反倾销反补贴案。就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发表讲话称,欧盟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取歧视的、不公正的“替代国”做法的同时,执意对中国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对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双重救济,违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姚坚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应诉企业在本案中给予欧委会充分配合,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中国的铜版纸产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产业,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政府既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也不决定市场价格。欧方无视中方配合,无视该产品市场化运作事实,滥用“最佳可获得事实的方法”进行裁决,在程序中存在诸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瑕疵,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中方对欧方这一错误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欧盟迄今不肯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在反倾销案件中,欧盟经常随意选择一个替代国来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格,通常要比中国国内价格高,然后用这个正常价格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在欧盟市场上低价倾销并计算出倾销幅度,用于确定反倾销税率。

  欧盟之所以这么做,法律上的逻辑就是中国不是市场经济体,所以中国国内市场上的商品价格因为各种政府补贴被人为压低了,在衡量是否对外倾销时不能作为参考。也就是说,即便中国政府存在补贴,欧盟在计算反倾销税时因为替代国的使用已经把补贴部分考虑在内,放大了倾销幅度。现在又加征反补贴税,构成双重计算和重复惩罚,违背了基本法理。

  姚坚强调,中欧双方应站在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的高度,更加全面看待中欧经贸关系,顺应经贸合作发展内在规律,坚持自由贸易理念,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磋商合作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照顾彼此关注,实现互利共赢。

  姚坚进一步指出,中方将对欧盟铜版纸案终裁裁决进行仔细研究和评估,保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以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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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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