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宏观经济 >> 正文内容

民政部确定首批城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今日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召开了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经验交流会,会上宣布了民政部确定的15个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名单。

  据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申报的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核实比对的一种工作手段,是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以及其他社会救助项目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保障。

  以上海试点经验为基础,2009年12月,民政部部署在南京、哈尔滨、成都等22个地级市和吉林延吉、浙江海宁、河北邯郸市丛台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

  会议系统总结了首批试点的主要成效和显著特点,详细阐述了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明确要求按照“整体规划、试点先行;上下联动、分层比对;规范流程、保护隐私;部门共享、合作双赢”的总体思路,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开展第二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

  会议要求,在第二批试点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李立国部长在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核对能力,创新核对机制,规范核对流程,适时推广典型。

  吉林省民政厅介绍了全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有关情况,上海市、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吉林省延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海宁市、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舞钢市、湖南省湘潭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等15个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延边州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同志和33个首批试点地区民政部门主管试点工作的同志出席会议,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应邀派人出席会议,吉林省10个地市州民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中国新闻网)

分享: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