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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定制”保障房 保障房存员工村质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

    是保障房还是企业“员工村”?

  在全国保障房建设任务大幅加码的背景下,广东顺德最大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因为企业“量身定做”而成为焦点。

  今年4月20日,面积约为7万平米的顺德北滘镇广教居委会西洲前路以南地块,被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2.2亿元底价拍得,折合楼面地价为954.56元/平方米。

  据媒体披露,按上述土地招标公告,该地块的竞拍对象必须为顺德大型企业,该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将定向供应顺德大企业员工。

  而根据公告,“大型企业”是指2010年度纳税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能满足该条件的顺德企业只有美的集团——该集团去年纳税额超过30亿,占顺德总财政收入的30%。

  由此,引来了该保障房项目是为美的集团“量身定做”的质疑。

  “此前(保障房)都是政府直接投资,限于财力不足,难以充分满足需求。北滘大企业集团汇聚,外来工住房需求迫切。今年顺德将尝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以限价房和公租房的形式配给员工居住。”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常务副局长陈仲贤解释称。

  试水社会资本建保障房?

  顺德在保障房建设任务骤增之下,试图寻找资金支撑

  顺德北滘大企业员工保障房项目,是顺德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保障房的一个试点。

  按照前述招标公告,该企业须在该地块建设不少于2400套保障性住房,其中限价房和公租房分别不少于2000套和400套。此举也意在实践顺德此前的承诺——非顺德户籍人口符合一定条件的亦可享受保障房。

  据陈仲贤介绍,地方政府早就想在工业区示范建立保障性住房项目,定向供应大企业员工。“具体效果如何尚待时间验证。如效果好,可在顺德其他地方复制这一模式。”

  陈所说的模式,即以低价出让地块给企业、设定保障房建设目标、并按条件提供给大企业员工使用。

  该局办公室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除了该项目外,顺德在建设大企业员工保障房项目方面尚没有其它计划。

  另一方面,这也是顺德在保障房建设任务骤增之下,试图寻找资金支撑的一个探索。

  按今年年初的计划,顺德区拟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1000套,因未达到省府要求,目标修订为1300套。

  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对本报分析,在不包括出让地价的情况下,包括周边配套建设成本在内,保障房每平方米的造价大概在2500-3000元左右。如果包括征地等成本,一套60平米的保障房,总成本大概在24万元。据此计算,1300套保障房的成本约为3.12亿元。

  刚刚征求意见完毕、将于今年年底出台的《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规定,地方政府要拿出土地出让金的5%以上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2010年,顺德区土地出让金为75.55亿元。按5%的比例,当地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达到3.78亿元。要实现此前定下的1300套的目标,压力不大。

  但4月份广东省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全省定下今年建设31万套保障房的任务后,顺德今年分到的任务加码到7750套,比年初目标增加了6倍。

  本报记者从顺德广教保障房项目的环评报告中了解到,仅此项目,总投资就达5.6亿元。广教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是今年顺德计划新增保障房的一部分,包括2000余套限价房和400套公租房。

  保障房建设目标的翻倍,意味着资金投入必须同步猛增。陈仲贤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任务加码,单靠政府资金建设保障房难以完成,引入社会资金势在必行。

  大企业“定制”保障房

  但是,顺德为美的集团量身定做的保障房项目曝光后,受到了土地低价定向出让和保障房供给方式的公平性的质疑。

  合富辉煌集团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分析称,一般来说,企业建设保障房,以企业符合条件的自有土地来建设为宜。但政府单独拿出一块地,廉价出让给某一个企业的确欠妥。“为什么其它企业就没有竞拍资格?毕竟土地是公共资源。”黎文江说。

  按照公告,公租房出租对象也为顺德区大型企业员工;限价房销售对象为顺德区大型企业连续工龄达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员工,且都须符合广东省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这对其它符合条件的居民,也未必公平。”黎文江说。

  不过,在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看来,这种操作方式,这是政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保障房的一个方式。通过优惠的方式——将土地低价出让给企业——来推动保障房的建设,“值得探索”。

  按照招标公告,该地块的限价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45至90平方米,最高销售价格须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公租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租金按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80%计收。

  “让企业参与进来,给予一定的利润是必须的。”王珏林对本报分析,而企业拥有优先配置权也是一种激励措施。

  王珏林认为,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保障房,关键不在于选择哪个企业,而在于政府的监管——保障房用户是否都达到了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

  王珏林表示,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在内,政府应该对全市的保障房指标应该统一调配。允许企业建设好保障房后,优先供给内部职工;但前提是这些内部职工必须符合政府申请保障房的规定。而在此基础上企业内部消耗不了的,应提供给社会符合条件的居民,并由政府统一安排。而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作用就在于加强监管。

  对于外界质疑,陈仲贤回应称,保障房大原则不变,主要面向中低收入的普通员工。“我们会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防止保障房变‘福利房’。”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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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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