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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普惠制改革 对中国出口影响有限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秦菲菲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刘玉凤

据新华社11日消息,欧盟委员会10日出台欧盟“普惠制”改革方案,拟将目前享受欧盟进口优惠的176个国家和地区减至约80个。预计新规定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在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是指发达国家单方面对从发展中国家输入的制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国际贸易制度。欧盟于1971年建立普惠制,每10年调整一次。根据其“毕业条款”,受益国的一种产品在欧盟的市场份额如果超过一定比例,就将失去普惠制待遇。

在当天发表的新闻公报中,欧盟委员会指出,那些参照世界银行标准已经成为中高收入国家甚至高收入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将不再享受欧盟普惠制,如俄罗斯、沙特、卡塔尔和科威特等。

此外,被取消“普惠制”的国家和地区还包括已经和欧盟签订自由贸易协议或特别贸易机制的国家和地区等,因为他们能享受比普惠制更优惠的贸易政策。

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说,近些年来,全球经济力量平衡发生着巨大的转变,部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世界贸易中的竞争力也不断上升,但在现行普惠制安排下,近40%的贸易优惠是让俄罗斯、巴西、中国、印度和泰国等国享受着,这些国家已经不再需要特殊照顾。

这一消息让不少人对中欧贸易产生担忧。但商务部研究院欧洲研究部专家姚铃对记者说,“普惠制”取消对中国出口的影响非常有限。

据介绍,从1996年开始,欧盟曾三次减少中国的受惠产品,现行的“普惠制”规定从2006年开始实施。姚铃说,我国出口欧盟的大多是工业制成品,早在2006年的时候就已经“毕业”,目前占份额90%多的产品已经不享受优惠。只有17类出口产品,如鲜活肉等初级产品还在享受“普惠制”的优惠,所占的份额也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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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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