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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出险境内可获赔 被保险人需保留相关证明

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近日,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一桩保险赔案涉及三地,李先生于老挝出险,在泰国手术,在长沙获得赔付。记者了解到,虽然是境外出险,但李先生仅10个工作日就获得赔付40万余元。

  李先生,邵东人。18岁开始经商,在老挝开办企业多年,但风险无情,2010年7月29日在老挝自家水管厂内,李先生不幸从厂棚上摔下,导致头颅骨折,就近送往泰国某医院手术抢救,但因伤造成了残疾,回国后继续在长沙湘雅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在康复治疗期间,李先生家属了解到他曾在新华保险投保,就尝试着向新华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理赔。接到客户报案后,理赔人员在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将残疾保险金合计40余万元给付给李先生。

  新华保险专家提醒,被保险人在境外死亡或伤残,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只需出具相关的证明或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即可进行身故或伤残赔付。但被保险人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则需是包含了境外医疗的保险产品才能进行赔付。

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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