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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实惠,究竟“花落谁家”

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赠送优惠券、满500元送200元、凭购物票抽大奖……近段时间,一轮又一轮极具诱惑力的打折风暴着实让人目不暇接。面对这眼花缭乱的打折“潮”攻势,不少消费者纷纷大掏腰包,想趁着折扣得到实惠。在一个又一个“打折”、“让利”的表象背后,一些商家通过提前上调价格、玩数字游戏、“雪藏”新品等方式,玩起了猫腻,大大小小的陷阱等着消费者。

令人心动的表象——

眼花缭乱的打折“潮”

近段时间,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南康市不少商场显得热闹异常,“打折”两字频频跳入眼帘。“全场5.8折”“购物抽奖、100%中奖”等促销广告随处可见,各大商场也是人头攒动。在一些大商场收银台处,交钱的顾客排起了长龙。

近日,笔者在南康市一家超市看到,一些前来购物的人们正提着大包小包逛得不亦乐乎。其中肖先生告诉笔者,趁着超市促销打折的机会买东西更实惠。“今天花了3000多元,比不打折时节省了上千元。” 同日,笔者在南康市夜市街看到,绝大部分服装店铺打出5.5折起优惠的标贴,化妆品也给出10倍积分或立返券的优惠,一些家电销售商也推出了“买家电刷卡送大礼”的优惠活动。这些商家规定,凡在打折活动期间,购买家电满200元至1000元的顾客,凭当日购单可挑选水杯、暖手宝等礼品。

在网络上,一些商家也铆足了劲,推出打折活动。在南康市一家具厂上班的小李是个“网购迷”,趁着打折活动,一天就花了2000多元用于网购。“平时很少花这么多钱在网上买东西,昨天得知有打折优惠,一下子就过足了购物瘾。”小李如是说。

让人闹心的事情——

折扣活动竟会“打折”

南康市民张女士说,近段时间,很多商品打折,所以就想趁打折期间买东西更实惠。然而一天下来,张女士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张女士告诉笔者,“买300元送150元”活动看起来很优惠,但所买的物品“总是很费周折”。张女士介绍,按照优惠活动规则,凡购满300元物品都可获赠150元的优惠券,这些优惠券可以冲抵现金。“本来我要买一件500元的物品,但为了得到更多的优惠,就会买些其他的东西凑数。”结果,张女士发现自己除逛得一身累外,最后还买了一堆用不着的物品。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笔者调查了解到,通过提前上调价格、玩数字游戏、“雪藏”新品等方式,不少商家的打折活动“大打折扣”。

网民“怕瓦落地”透露,自己的朋友今年在一家商场看中了一件190元的服装,可过了一段时间再去看,发现这件衣服虽然标注打5折搞优惠,但价格已提到370元,折扣后的价格只比原先少了5元。南康市民张女士也透露,据自己观察,部分商家在优惠活动期间会有意将过季商品或积压商品大量摆出,而一些新款商品则遭“雪藏”。此外,一些商家的产品定价也十分有趣,商品定价为199元、399元等居多,有效规避了优惠活动。

幡然醒悟的疑问——

实惠究竟“花落谁家”

南康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赠品、抽奖等促销活动是近几年活动的主题形式,在一定形式上提高了商家的经济效益。但从往年关于因打折、促销活动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件来看,有部分商家借“节日折扣”之名处理过季商品、抬高物价再打折、赠送礼品的折扣“陷阱”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是“明降暗涨”,一些商家采取先提价再打折,消费者实际上未得到多少实惠;二是“追加消费”,部分商家对折扣兑现设置苛刻条件,迫使消费者为得到折扣不得不追加消费;三是“难保质量”,商家可能将卖不掉的滞销货巧立名目推销给消费者,甚至以次充好,而这些产品可能存在质量、过期等问题,但又推出特价商品不能退换和保修的“霸王条款”。

为此,南康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对打折促销商品要理性选购,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内容,应该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不要因为商家的促销活动打折很低,陷入循环购物的怪圈。对于这些促销活动,应当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货比三家。同时,由于促销现场吸引大量顾客,空气相对较差,要合理安排购物时间,避免被污浊空气影响身心健康。

南康市蓉江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管理部门要对市场上商家的打折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防止出现借打折之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商场虚假打折行为,属于《价格法》规定的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对消费者因此多支付的款项可要求返还。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商家有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行为,不仅做到自己不参与,还要向相关部门举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刘家喜 刘红梅)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家喜 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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