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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将以差别化管理保需求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作者:吕苑鹃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日前下达,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年的计划对用地需求提供了怎样的保障?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计划又有哪些亮点呢?

亮点一:以“稳增长、调结构、抑通胀”为目标参与宏观调控

计划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今年中央制定的宏观调控方针为“稳增长、调结构、抑通胀”,土地利用计划当然也要围绕以上目标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具体来说,“稳增长”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调结构”即有保有压、突出重点,“抑通胀”即严格计划的执行,通过控制投资总规模防止通货膨胀预期。

亮点二:统筹安排各类指标

统筹安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统筹国家与地方的用地需求。今年不同于以往,国家只预留了国家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指标,其余指标全部下达地方。各地要在这个指标范围内自行统筹安排,不足的部分尽量通过内涵挖潜来满足。

其次是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围填海用地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工作,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用地。以浙江省为例,沿海地区可以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围填海指标缓解空间不足,山区可以通过造地发展“工业梯田”,占用一定数量的非耕地和未利用地来解决建设所需的必要空间,平原农区可以通过增减挂钩进行内部结构调整,而杭州、宁波等地则要加大内涵挖潜力度。

亮点三:突出重点,保障房用地应保尽保

与之前一脉相承的是,今年的计划仍然坚持了“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主导思想。具体来说,一是优先安排民生建设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确保2011年全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15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用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和中小套型的限价普通商品房用地,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用地;二是对农村建设用地实施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各省(区、市)用地计划总量的3%~5%;三是保障基础设施、抗灾救灾、水利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用地。与此同时,严禁向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供地,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亮点四: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

今年的计划明确提出,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用的土地,允许调整使用。据了解,从明年起,部在下达计划指标时,将根据超过一定年限的批而未征、征而未用土地情况,相应实行扣减计划指标。

对计划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落实计划分级管理制度。当前一些地方在分解计划指标时较多将指标集中在省级,一方面加剧了用地矛盾,另一方面也造成市(县)一级缺乏集约用地的自觉性。针对这一情况,今年的计划提出,下达各省(区、市)的计划指标除预留必要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指标外,其余计划指标应分解下达到市、县,把权利和责任都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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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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