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完善名城保护体系
我市公布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
为推进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我市名城保护体系,赣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于近日正式公布,百家岭10号等64处建筑被列为赣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
据介绍,《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于2010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对城区内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进行了研究分析。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市政府决定公布百家岭10号、攀高铺、姚衙前、嘶马池、方杆巷、灶儿巷、新赣南路等地的64处建筑为赣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
按照相关规定,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会同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建档设牌等工作,并组织编制第一批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及第二批拟保护历史建筑名单。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这些历史建筑在名城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记者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