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作者:胡红伟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商务部昨日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相应的提高了部分欧盟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从今天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将依据复审裁定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向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这也是我国对欧盟发起的第一次“双反”贸易救济案件。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会长周庆锋昨天表示,希望能彻底摆脱欧盟产业的不公平贸易和不正当竞争。他介绍说,在2007年到2008年间,国产淀粉为6000元每吨,但是欧盟进口才2000多元,加上各种税费到了经销商手上也才4000多元,因此很多企业无法开工生产。
他说,国内该行业成规模的企业达到100多家,产能有100多万吨,但是由于欧盟淀粉的冲击,2009年才生产了15万吨,去年生产了25万吨,薯价和加工品价格低迷,出现“卖薯难”、“卖淀粉难”、薯农和加工企业大幅亏损的困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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