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6日
日前,我市公布了百家岭10号等64处建筑为赣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单位。
据悉,我市是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去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对我市历史城区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一批重要历史建筑名录。为强化对重要历史建筑的保护,在《规划》的指导下,市规划建设、文物部门共同对历史城区内的建筑进行了逐栋逐户甄别,并对其中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64处建筑列入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市规划建设、文物部门还将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建档设牌等工作,以及组织提出第二批拟保护历史建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