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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中信建投引记账疑云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黄利明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2010年中信证券的年度净利润高达113亿元,但其因将中信建投股权转让收益约40亿元计入“经常性损益”而备受质疑——导致原本同比下滑的主营业务利润转而大幅增长22.69%。去年,中信证券以85.86亿元出售中信建投53%的股权。对此,中信证券董秘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账没有问题,这也是经过了各级监管审核过的,而且作为证券公司,也有股权投资业务。”

  做大主营业务利润之时,正是中信证券冀望发行H股关口。

  中信证券昨晚公告称,该公司在4月13下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等九项议案。中信证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发行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0%的H股股数。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同时,“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中信证券上述人士指出,公司本身是证券公司,有股权投资诸如直投业务,因此不将中信建投股权转让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是合理的。

  2005年,券商全行业进行综合治理,中信证券与建银投资联合重组华夏证券。之后在华夏证券基础上成立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持股60%。中信证券曾一度冀望对中信建投予以整合重组,或由此保持长期投资的架构,但作为“一参一控”带来的后遗症,这变成了股权投资并最终出售。

  值得关注的是,证券公司作为牌照化管理,其投资机会并非随时能获得。而且,也正是“一参一控”的要求,中信证券被迫出售中信建投股权,这也意味着未来其已不可能有这样的投资机会,除非进行行业的并购重组。另外,即便中信证券有直投业务,其投资中信建投的主体也非金石投资或中信产业基金,而是中信证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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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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