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史学慧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2010年4月份,我通过电话购买了平安保险的车险,一年的保险期限就要过去了。今年3月初,我接到平安工作人员的电话,建议我续保,于是我上网查到平安续保的网页,发现用我的身份证号码一直登陆不进去。后来我才知道,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我的身份证号码搞错啦。对此,他们的回答是:更改过来就可以啦。对此回答我不能接受。身份证号码错了,就意味着被保人不是我,万一保期内剩下的1个月发生什么事故,我的利益谁来保障?他们说:“一旦有什么事故,理赔方面他们愿意出面协助。”我越想越气,要求他们把保费退给我,那天正好是3·15,我说要投诉他们。几番争执后,平安工作人员说即使退也只能退商业险,并要我去他们指定的地点去退保,我表示同意。但到了下午时,他们的口气又变了,说要退保不可能。
由于平安工作人员的失误,致使我交了1年的保费,结果被保人不是我自己,我要求退保怎么不行呀。
肖柳
调查附记:
3月17日,记者接到肖柳的投诉后,立即拨打了平安保险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已有肖柳的投诉记录,他们将迅速处理好此事。3月30日,肖柳告诉记者,平安保险只是答应补偿其100元,要其到公司领取并办理更改手续。对此处理结果,她不满意,没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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