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杨显煜 王庶民 特约记者陈育花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我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我市自1998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的第九次提标,自2006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后的第四次提标。
调整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章贡区、赣州开发区由原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30元;其余17个县(市)由原每人每月245元以上提高到300元以上,具体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章贡区、赣州开发区由原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30元,其余17个县(市)由原每人每月110元以上提高到130元以上,具体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
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有175263户418576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有48414户104588人,农村低保对象有126849户313988人。此次标准上调, 预计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将投入城乡低保保障资金达6亿元。(□杨显煜 王庶民 特约记者陈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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