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4月11日,49岁男子朱某将朋友韦某骗至荒郊实施抢劫,得手后逃往赣州不到12个小时即落入法网。审讯后令民警不解的是,朱某实施抢劫仅是为韦某支付了5元理发钱而心存不满。
据了解,嫌疑人朱某家住龙南县程龙镇,与韦某共同收购废品时相识。今年4月5日晚,韦某应邀在朱某家吃饭,饭后两人到圩上理发,朱某替韦某支付了5元理发钱。事后朱某想起韦某一直较“小气”,顿感为韦某支付理发钱不是滋味,于是决定要“修理”一下韦某。4月10日晚10时许,朱某以到某地收购电动机为由,将韦某骗至龙南县城郊一荒野处,乘韦某不备,持砖块击打韦某头部,威逼韦某交出现金500元。得手后,朱某连夜乘车逃往赣州躲避。龙南警方根据韦某报案,快速出击,将潜藏在赣州某招待所的朱某抓获。
经法医鉴定,韦某伤情为轻伤乙级,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抢劫被刑拘。(张日桥 记者余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