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一对男女经人介绍相识不多久就闪电结婚,谁知婚后没几天两人就闹矛盾,双方均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就彩礼等事宜争执不下。4月8日,发生在章贡区的一桩离婚案,经过当地法院主审法官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和谐”离婚。
据了解,女子朱某与钟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6月相识,认识后不到3个月即火速登记结婚。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产生矛盾,在婚后没几天,朱某便与钟某开始分居。由于在1万元结婚彩礼及金银手镯等财务归属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将此事闹到法院。
章贡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主审法官谢小梅通过当面谈话和电话联系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深入宣讲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庭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谢小梅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和为贵,互谅互让。最终,通过努力调解,朱某与钟某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朱某只返还给钟某金银手镯,双方现有财产、衣物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吴智尧 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