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4月11日,记者从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获悉,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竞买人资格审查等方面的新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据悉,为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从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要求竞买人在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了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此外,对竞买人以及控股股东存在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将被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姚慧 记者喻晓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