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保险+服务”电梯综合保险试点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刘庆元 叶平 陈莎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刘庆元 通讯员叶平 陈莎)日前,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制定《赣州市关于推行“保险+服务”电梯综合保险创新电梯安全运行的试点方案》,在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推行“保险+服务”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据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住房资金服务科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开展,试点方案从搭建平台、保费支持、效能发挥、推动保险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电梯维保、维修和安全运行长效机制。
搭建电梯保险服务平台。由保险机构利用技术优势,开发电梯管理软件,搭建电梯风险管理平台,建立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对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的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为住宅电梯运行安全提供技术支撑,逐步提升电梯维保质量,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鼓励实施“电梯综合保险”服务诚信承诺。
建立多渠道保费支持机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试点住宅小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承保保险企业、物业公司、电梯维修公司共同签订《电梯维修保险(电梯综合保险)协议》,明确保障事项、服务内容、履行职责等内容。按照“谁受益、谁投保”原则,建立多渠道保费支持机制,明确“电梯综合保险”保费,可在小区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中具体约定,在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等项目中列支。
发挥维修资金使用效能。探索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购买电梯保险,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为推行购买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明确申请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的小区,参照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公示无异议方式,不再组织业主表决,即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把事后的应急维修前置到事前的应急防范和日常维护上。
推动电梯综合保险购买。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各试点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关摸底调查、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指导监管、风险防范等工作,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小区,重点进行政策业务指导,确定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有序推进住宅电梯综合保险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