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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可受理不冠“江西”字样企业名称变更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本报讯(记者胡萍 通讯员马彩华)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后,我省企业申请变更不含“江西”等行政区划字样的企业名称,可直接在本省完成。

  为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帮助江西企业做大做强,省工商局积极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的受理权,并于近日成功获得授权。

  据悉,企业申请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在全国某一行业拥有独创的企业字号。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胡萍 通讯员马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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