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目前,上海、成都、昆明、武汉等城市相继废止了对外来人口的暂住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3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法制办立法处了解到,《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办法》(暂定名,未正式出台)正在审查修改当中,年内必将推行,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届时大家所熟悉的暂住证将退出历史舞台。
一字之变 理念悄然改变
“暂住证、居住证相差只有一个字,但目前的暂住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更多的是管理作用,而即将实行的居住证则体现了公平和服务两大特点,居住证的持有者是居民,并不只是暂住。”省法制办负责审查、修订该《办法》的立法一处刘处长告诉记者,暂住证换成居住证之后,持有居住证的非我省户籍人员,将在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法律援助、劳动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常住居民一样的待遇。
持有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可以转为常住户口
“居住证的期限为1年、2年、3年,到期之后(外来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申请常住户口。”刘处长告诉记者,具体的细则还要在调研后最终决定,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居住证的实施将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到来,从而更快推进我省城市化进程步伐。”刘处长介绍,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居住的人员,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