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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祭祀" 赣州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倡 议 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广大人民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为了秉承传统,告别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我们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大力提倡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祀活动,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点的方式寄托哀思,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倡导环保祭祀。树立环保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市(村)区环境,自觉做到不在重要交通干线及路口、市(村)区大街小巷或主要通道等公共场所烧纸钱、撒冥币。

  三、倡导节俭祭祀。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提倡在先人墓前鞠一个躬,进行一次严肃而简洁的祭扫仪式,重温一次先贤的生平事迹,增进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感,用低碳健康的方式来表达怀念之情。

  四、倡导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祖、先贤、先烈的怀念之情,为中心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增光添彩,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赣州市文明办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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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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