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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产保险赣州中支助企纾困产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或保险单约定的等待期)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罹患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罹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被保险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含)(或保险单约定的等待期)内(续保除外)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保险人对投保人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适用范围: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投保团体中的自然人。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保险期限:一年

 

办理渠道:详询公司门店,822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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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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