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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公开选聘总裁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公司”)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河南省省管金融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公司总裁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中原证券(A股代码:601375.SH;H股简称:中州证券,股票代码:01375.HK)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是河南仅有的一家法人证券公司和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全国140多家证券公司中第8家同时在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主板上市的券商之一。2014年6月成功实现了在中国香港上市,201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目前,中原证券总资产近550亿元,管理客户资产2000多亿元,现有员工近3000名,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香港和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会城市以及河南省内各省辖市和经济强县都设有分支经营机构。

    中原证券已成为一家以投资银行和投资业务为先导、包含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在内的综合类券商。在综合性证券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中州蓝海股权投资公司、中鼎开源创业投资公司、中原期货公司及上海中心、广深总部、北京分公司和香港子公司等八大业务板块。

    2021年以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取得了党建工作和经营业绩双丰收,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21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1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近4倍,增幅位居行业前列;上缴税金近7亿元,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均创近五年新高。特别是投行业务发展势头强劲,全年帮助郑州百川环能、周口凯旺科技及上海港湾等13家企业实现上市或过会,保荐企业上市数量和过会率2021年底排在全行业第9位,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上海债券自营投资收益率持续稳居行业领先水平;所投资的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有望陆续实现上市、进入资本市场。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公司党委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了今后几年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锚定“两个确保”、助力实施“十大战略”,争取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再造一个中原证券,实现公司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选聘岗位

    岗位:公司总裁

    数量:1人

    工作地点:郑州

    岗位职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制定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策略,组织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素质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忠实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应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质。

    3.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并遵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运作模式,有市场认可、公认度较高的成功任职经历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4.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能力、决策执行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品质。有健康的身体和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二)岗位资格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职业操守、从业记录、行业口碑和行业声誉,职业生涯历史清白,无违纪违规违法及相关受处分、被处罚的记录,无因严重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4.原则上从事相关金融工作10年及以上,了解证券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券商运营模式,应担任国际、国内大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含相当职务)3年以上或行业监管机构正处级及以上职务,在行业内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源。

    5.有境内外上市证券公司管理经验者优先。

    6.监管机构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公司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竞聘职业经理人不成功的,公司领导人员原则上保持原职务和身份不变,因原任职岗位已纳入职业经理人管理而无法任原职务的,安排为企业发展顾问。其他人员按管理权限安排岗位。

    (三)实行职业经理人禁入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2.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黑社会性质犯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执行期满未逾5年。

    4.最近5年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或者被基金业协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5.担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自该公司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但能够证明本人对该公司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6.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者被行业协会采取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7.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

    9.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10.省管金融企业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有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测评、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任前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总裁报名表》(可在公司官网“https://www.ccnew.com/main/a/20220403/1413641.shtml”下载)后,与个人材料扫描件(见以下“报名注意事项”相关要求)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krhr@careerintlinc.com.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0961069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

    (2)符合选聘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符合选聘要求的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以上材料请发送电子扫描件至邮箱。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测试或聘任资格。

    3.报名资料概不退换。公司将按保密规定处理报名人员信息,报名资料除用于选聘工作外不用于其它用途。

    五、管理及待遇

    (一)岗位管理

    公司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聘任协议明确聘任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任期和各年度的业绩指标、任务目标、考核标准、薪酬待遇、履职保障、奖惩办法和终止条件等内容,并明确岗位解聘的条件。

    任务目标值以A股上市券商进行行业对标,参照行业分位值水平综合确定,目标分位值高于公司所处分位值5-10个点确定下年度目标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和过去三年平均值的较好水平。

    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与任期制,任期原则上与劳动合同和董事会任期一致,一般不超过三年。初次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前,由董事会组织开展试用期综合胜任评价。自2022年起实行年度考核,2022年-2024年实行任期考核。试用期综合胜任评价不合格的或202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协议。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激励收入。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超额利润收入和股权、期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整体提供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薪资水平。聘任人员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原证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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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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