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中国金融 >> 正文内容

上期所调整保证金比例应对节后风险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李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近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按照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4月3日至5日休市三天。考虑到此次清明节休市时间较短,目前上期所现行的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基本能够涵盖休市期间外围市场相关品种的价格波幅。在市场风险基本可控的情况下,清明节前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不作调整。

  《通知》对清明节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了调整。若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

  同时,由于节日期间正值燃料油合约交割期,Fu1104合约的交割日为4月1日、6日、7日、8日和11日,交易所将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自然人持仓和整倍数调整等风险控制工作,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另外,上期所还将针对上市品种的市场运行特点和监管要求的不同,对各品种进一步实施动态化、差别化管理。在确保市场风险可测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提升保证金调控市场风险的作用,推动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专家表示,目前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期货品种期现联运作用明显。上期所上市品种对现货市场的引导联动作用有效,近月合约与现货价格的收敛性和远期合约基差波动保持在合理范围,市场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分享:

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